根据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及《kaiyun全站app登录官网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程序
(一)公布复试分数线及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根据《工作办法》及学校下发的考生成绩库及时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排名统计、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整理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统计接收调剂的专业及人数,并已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公布学院二级学科研究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正式下达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人数 |
公开招考招生计划数 |
一志愿上线人数 |
是否接收调剂 |
接收调剂人数 |
071000 |
生物学 |
01 |
微生物学 |
88 |
2 |
13 |
71 |
* |
* |
02 |
遗传学 |
3 |
10 |
* |
* |
03 |
发育生物学 |
6 |
15 |
* |
* |
04 |
细胞生物学 |
7 |
18 |
* |
* |
05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 |
14 |
* |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01 |
生物工程 |
75 |
0 |
75 |
12 |
是 |
63 |
备注:*待第一志愿上线考生面试后确定。
(三)各学科(领域)成立招生复试小组并开展工作
各学科(领域)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接受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以及学院监督小组的督查,按照复试要求开展工作。各学科(领域)确定并公布复试考生的网络平台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二、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畅通考生联系渠道
各学科(领域)通过QQ群或微信群将复试考生组织起来,与学科形成紧密联系,登记多种联系方式,确保随时联系上考生,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远程复试准备工作
1.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为有效保障我院复试工作中的技术监管能力,学校决定复试过程采取“双机位”模式,一个机位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机位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拟采取“双系统”组织网络面试,一个系统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系统作为面试备用系统,同时可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
2.远程复试系统调试。远程复试对软硬件要求高,复试前需反复调试演练,使面试专家及考生提前熟悉界面及流程,确保软件条件符合远程面试要求。
3.各学科(领域)指导考生做好远程复试准备工作,提前摸排进入复试考生情况,提示考生准备好硬件设备并测试网络,提前调试演练软件,能够熟练使用;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合理支持和必要帮助,确保经济困难地区贫困学生顺利参加复试。
4.考生面试环境审核。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向所在学院报备面试地点,学院在考生面试前应对面试环境进行审核。确保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复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科根据招生简章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收集考生电子材料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考生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考生准考证(无需盖章)。
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收取的上述电子版材料留存学院备案,保存三年。录取检查期间,研招办将依照教育部要求从学院调取其中部分考生的电子版材料提交教育部。
三、复试
学科(领域)秘书进行考生身份审核,确保面试期间无其他人在场等。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室内封闭环境地点,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一)建立“三随机”工作机制
各招生面试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面试专家随机抽取。从备选面试专家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五人组成面试专家组,进行复试考核。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面试专家组在面试前将该组全部复试考生通过随机排序软件进行随机排序,由系统随机生成不规则的面试顺序。然后告知考生依次进行复试。
3.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复试时,从备选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组题办法及抽签方式由学科(领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评分
1.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2.复试考核结束后由学科及时统计整理复试成绩,审核无误后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招办。
(三)面试的具体要求
1.面试过程要做详实记录,并保留录像录音材料备查。
2.同一学科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面试专家对考生回答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单独评分,评分使用《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结束后报复试小组秘书进行汇总并核算成绩,成绩汇总使用《kaiyun全站app登录官网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登记表》。现场记录要求记录内容详实,能够如实反映考核情况。
4.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
5.复试小组成员和分组情况在面试前对外严格保密,所有参加面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守则》的有关要求,并佩戴面试工作证。
6.各学科(领域)在考生面试前组织考生完成《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考生应严守承诺。
7.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1)面试考生通过身份核查后,随机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入网络面试候考区待考。
(3)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入指定的考场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退出)网络面试考场。
8.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都必须按要求上报,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学院应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和复议工作。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生物学全日制科学硕士调剂生源遴选规则:
1.符合国家研究生调剂相关规定;
2.符合kaiyun全站app登录官网研究生调剂相关规定;
3.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含300分);
4.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
(三)生物工程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生源遴选规则:
1.符合国家研究生调剂相关规定;
2.符合kaiyun全站app登录官网研究生调剂相关规定;
3.初试总分不低于290分(含290分);
4.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含40分)。
(四)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五)调剂流程
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2.每轮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对外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条件和规则,对学院报送的调剂考生名单审核合格后,发送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
5.关于对调剂基本条件中“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说明:原则上在同一一级学科内调剂,同一一级学科生源不足时,可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五、体检
1.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2.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前不组织到校统一体检,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本人近期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学科应及时收取体检报告材料,按体检要求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对于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说明:同一一级学科的各研究方向,合并一起复试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已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可重新选择研究方向。如考生所选择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已满,而考生不同意调换至其他研究方向的,可向学院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因调整方向导致考生放弃拟录取而产生的剩余招生计划,可由当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递补。
4.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通过学院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专项计划在备注中注明。所有类别拟录取考生均需要按以上要求进行公示。
(三)拟录取名单上报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可自愿申请修改报考类别,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六)定向协议及调档
1.定向协议签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需签署《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协议书》,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不进行派遣。协议签订的具体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2.调取档案。学院负责向非定向生(含推免生)发放调档函。
(七)录取通知书邮寄及发放
1.拟录取库由教育部审批后,校研招办负责打印录取通知书,由学院负责发放和邮寄。
2.录取通知书下发后,校研招办统一打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并发至学院存入考生档案。
七、督察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督查组成员到复试面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并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本细则由kaiyun全站app登录官网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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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