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实现实验室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专业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和档案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档案管理的要求
全校各教学实验中心主任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必须委派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实验室工作资料和文件收集、整理、汇编、归档。
二、实验室档案的收集范围: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类:
(1)上级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文件;
(2)实验室论证、申报、审批材料;
(3)实验室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总结材料;
(4)实验年度统计报表;
(5)校、院两级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制度执行的检查记录、事故记录与处理结果;
(6)实验室工作评估的有关材料及先进事迹与获奖证书等;
(7)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告;
(8)仪器设备帐、低值耐用品帐及仪器设备报废、调拨报告和批复;
(9)实验室工作日志、安全记录、维修记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室预约、开放记录。
(10)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安装与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全套随机文件材料;
2.机构与人员管理类:
(1)实验室机构设置及任免文件材料;
(2)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包括专兼职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职务、专业技术职称、进修、培训、考试等有关材料;
(3)实验室工作岗位职责与人员分工的有关材料;
(4)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及有关考核材料;
(5)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记录;
(6)实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验、科学研究立项、获奖、发表论文材料及统计。
3.实验教学与科技活动类:
(1)实验教学大纲;
(2)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
(3)实验教学课程表及循环表;
(4)实验授课计划;
(5)学期实际开出实验项目;
(6)实验项目卡;
(7)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8)学期教学任务资料(实验课门数、实验项目、学时、人时、开出率及有关记录)和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9)实验课考试或考核成绩单、试卷、实验报告;
(10)学生第二课堂的建立与组织,参加人员情况及实验(或成果)报告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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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十八日